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诈骗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吗?

被诈骗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吗?被诈骗报警做了笔录不算立案,般公安部门会出具立案通知单,收到立案通知单才可以确定立案。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二、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种职权。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三、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需要立案的案件办理程序: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3、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4、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二)对于决定不立案办理流程:1、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3、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公安机关的职员要求诈骗案件的报案者到公安局录笔录,只是想要进一步的了解该诈骗案,只要没有出具立案通知单,那么该诈骗案件就没有被立案。故此任何被他人诈骗了钱财的主体,若是想要被立案,必须要提供能证明达到立案标准的相关资料给公安机关职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


·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犯法吗?
      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犯法吗?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但......


·怎么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才合法
      怎么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才合法一、怎么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才合法1、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


·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一、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签订保密协议书应体现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协议书格式如下:“为保......


·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
      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不予批捕不等同于不予起诉,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其实,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


·人防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人防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地铁车站、地下车库等场所经常会看到人防工程的标志,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其肩负着平时满......


·拘役最高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拘役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规定,拘役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很多人对此就问我们,那么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