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故意伤害律师收费多少

构成故意伤害律师收费多少
  
  一、构成故意伤害律师收费多少?
  
  故意伤害案中律师的收费标准不是统一规定的,律师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二、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三、律师的义务有哪些?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可能都会请律师,律师实际上也得了解了故意伤害案的详细情况以后才能确定了收费标准,在同一家律所,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可能都有高有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
      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一、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财产属于不确定状态是不能立遗嘱的,遗嘱当中所安排的财产必须确定是当事人所有的,对不确......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既然在祖国的庇护下生活,就有义务按比率缴纳税收。合理按时纳税才能保证国家富强。但是,......


·结伙斗殴和聚众斗殴有什么区别?
      偶尔因为一点小矛盾出现小打小闹,这在生活中是很正常的事,不伤人损物就没事,但如果上升为成群结队的打架斗殴,或是因为心生仇恨,为了争夺某些利益......


·我们都知道上海市的个人房产税已经开始征收。在上海市购房的居民
      我们都知道上海市的个人房产税已经开始征收。在上海市购房的居民都非常关注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想要具体了解此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的定制,......


·虚假诉讼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确定
      虚假诉讼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确定?虚假诉讼罪拒执罪数罪并罚的刑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燃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燃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早已离不开燃气,因此很多施工方在进行燃气工程建设的时候,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除了采取监管、预测......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


·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证明怎么开?
      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证明怎么开?一、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证明怎么开?编号:______________一、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二......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