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减轻了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1)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2)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3)对于诈骗等犯罪,在刑事判决书,可以责令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三、诈骗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这种行为已经算构成了刑事条款,而且让另一方的利益也受到了重大的损失,一般在对违法的一方判刑了之后,那么受害方也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因此,在判决了之后同样也需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这样才能依法的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一、承包费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郊区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规......


·商标抢注挣钱是违法的吗
      商标抢注挣钱是违法的吗是违法行为。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1、......


·民法总则中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总则中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一、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


·终止探视权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交到一方的手中,另一方在承担抚养费的同时,履行探视权。这项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得剥夺。既然......


·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
      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一、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在劳动派遣关系中,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


·职工主动离职后能有什么补偿
      职工主动离职后能有什么补偿?正常情况下职工主动离职的不能跟公司要任何补偿,除非因以下情形被迫离职的,可以和公司要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吗?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吗?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还是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在民法理论上存在很大的争议,但就最新的民事立法和理论......


·民权医生受贿案二审如何处理?
      一、民权医生受贿案二审如何处理?(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