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盗窃治安立案金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治安立案金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关于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三、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盗窃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本地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标准是3千元,那不够3千元的盗窃案就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不过,对携凶器入室盗窃、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的这些行为对立案金额没有要求,即便犯罪嫌疑人什么东西都没有偷到,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交契税吗?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交契税吗?子女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法定继承人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的契税的。办理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为:房产继承权的......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具有债券性,者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建议各位投资者在购买债券之前对......


·债权人对债务撤销权的行使是?
      债权人对债务撤销权的行使是?一、债权人对债务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


·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的支付征地是为了建设一些基础设施,当然也就包括建设高速公路,这是一项经常需要建设以及征地的情况,所以在建设......


·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


·2023中国新婚姻法彩礼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中国新《民法典》彩礼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都出庭支持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对案件作出判决。当然要是一方本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此时可以......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有哪些技巧每一个会计人都应该学会给公司合理的避税,这样是能够节省公司很大一部分的运营成本的。但是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这可不是......


·商标续展必须要营业执照吗?
      商标续展必须要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等。企业拿到土地后是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