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只有受害者自己或者其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的案件,具体告诉才会被受理的案件如下: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哪些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事法律之中规定了五大类告诉才会被处理的自诉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只要犯罪行为实施之后,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并且受害者没有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法院等司法机关并不会主动介入。告诉才被处理的刑事案件,若是危害了社会安全,此时可以由检察院提出公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赌博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赌博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疫情银行延期还款的条件是什么?
      疫情银行延期还款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


·什么是试用期?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


·在外地违章停车怎么样处理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


·逃汇罪概念是什么?
      逃汇罪概念是什么?一、逃汇罪概念是什么?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就不算重婚,只能算作出轨。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是哪里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只是一种小额税收,但是也是不容忽视的。国家对于印花税的缴纳期限、范围、地点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依......


·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