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盗窃案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刑事处罚,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三、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案件中当然也有犯罪中止,其他犯罪活动中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也是如此的,其实就算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犯罪嫌疑人还是可以想办法补救的,尽早补救,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对自己量刑也是有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怎样区分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怎样区分就绑架行为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而言,绑架实际上就是非法拘禁,与非法拘禁罪十分相似。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目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长期投资有企业合并出现资金和后续盈利资金,还有其它交易资金,要把这些资金进行计量和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开......


·法院对于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法院对于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Logo仿设计算侵权吗
      只要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就可以构成侵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类推)3、离婚协议......


·《民法典》对私生子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私生子的规定有哪些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信用证诈骗怎么处罚 信用证诈骗判多久
      现实中,无论是利用信用卡还是信用证,在具体实施了诈骗行为的情况下,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相应的诈骗犯罪。判断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近年来医疗事故频繁出现,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四级医疗事故如何
      近年来医疗事故频繁出现,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四级医疗事故如何赔偿是让许多当事人头疼的问题,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所属的四级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项......


·男方起诉离婚找不到女方怎么办
      有些人的婚姻并不美好,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了使得婚姻都已经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就会让人考虑干脆离婚算了。但有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意见不一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