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人遗嘱如何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人遗嘱如何变更?双人遗嘱若是在订立之后想要变更,共同遗嘱人对于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确系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遗嘱合法有效。变更得到双方认可后才会生效。法律未禁止多人共同在一份遗嘱中表达遗愿,遗嘱文本只是遗嘱人遗愿的载体,共同遗嘱是可以依法存在的。司法实践认可内容和形式上合法的共同遗嘱的效力,并认可一方可以更改遗嘱。各立遗嘱人的遗嘱意愿可以单独认定的情况下不进行捆绑处理,效力单独认定。当然,在共同遗嘱实际上是存在制约、牵连的情况下,不能单独认定,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的。二、遗嘱订立时公证与律师见证有何区别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1、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2、就服务质量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律师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律师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3、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4、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执行等。5、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而律师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也就是说,律师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的反悔。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随时进行修改和终止保存、索回资料权利。6、后续义务:律师见证后,律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证遗嘱则无此服务。另外,律师还可以遗嘱、遗赠管理服务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遗赠文书代为进行保管、保存,包括对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书、合同文书、公司股权资料、亲属关系、人身关系资料、委托人DNA活体样本等进行保存、保管。遗嘱的订立是依据财产所有人的意愿来进行的,对于那些财产的所有者属于夫妻共有,或者是财产的所有者是家庭等情形,遗嘱的订立必须要得到共同拥有者的同意,订立后若是想要变更遗嘱继承人,或者是变更继承份额等的,也同样需要得到多方的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一、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


·抵押质押区别在哪些方面
      抵押质押区别在哪些方面一、定义不同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我们都知道,装修公司在为业主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情形数不胜数,而发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想到去打官司来维护......


·刑法是如何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
      一、刑法是如何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刑法上有关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应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和刚刚入职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法律所规定的,因为这样可以保护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一些......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一、财产清产适用的情况1、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


·最新公司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最新公司法修订了哪些内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守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比较多,其中公司法应该是最重要的一部。近年来,社会经济......


·财产险理赔怎么操作?
      财产险理赔怎么操作?为了保证财物的安全,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为自己的财物投保。那么,在保险物灭失或者损毁的时候,被保险人如何申请理赔呢?今天......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


·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
      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其实不然,并不是必须公然侮辱他人才会成立侮辱罪,而是只要对他人人格、名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就有可能成立侮辱罪。以下是的......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