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后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夫妻离婚后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离婚后属于结束了夫妻关系,双方并不是配偶,所以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一般是属于立遗嘱者最亲的人才可以获得,而对于是属于夫妻关系也离婚了的话,那么之后所财产的财产对于离异的人就没有权利获得,但对于夫妻双方所生下来的子女就可以获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要看实施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是什么人?
      一、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是什么人?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是自己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其实在法律制度上是明确的规定的应当指......


·一、交通事故骨折几根算伤残?
      一、交通事故骨折几根算伤残?骨折的伤残等级标准是根据司法鉴定标准及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而界定的,一般是根据患者的骨骼和关节损伤的情况而定的,单纯的......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1、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


·出借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贩毒前科怎么取消身份证报警
      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房价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土地获取形式有什么
      房价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土地获取形式有什么土地是人们非常关注的话题,由于中国对于土地的管理非常严格和土地的国有制,我们并不能永久的购买土地......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


·诈骗罪集团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争夺儿子抚养权该收集哪些证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
      争夺儿子抚养权该收集哪些证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