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二、农民朋友拥有哪些土地权益?
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朋友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这一点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也就说农民朋友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权,同时农民朋友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出让、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等方式来转让土地的经营权!所以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将得到长期保障,不会因为土地改革而受到影响!
农民使用土地受到哪些限制?
1.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虽然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对于土地的使用管控也变得非常严格。
2.土地买卖: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违规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即使是经过土地确权,但国家却是在保障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开展的土地确权,所以即使是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也不能够进行土地买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土地闲置:土地确权登记、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的开展,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闲置浪费土地等行为,此点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闲置三年以上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4.土地滥用:土地滥用只要是指破坏土地、非农业用途使用耕地等行为,这些行为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
·原单位不帮补劳动合同怎么办
原单位不帮补劳动合同怎么办建议协商处理或者到劳动监察投诉。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
·买房子在过户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买房子在过户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从古至今,在我国,房子就是人的归属。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在买房子的时候,尤其是买二手房的时候,在整个房屋......
·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部分情况下,企业招用员工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但是一些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往往忽视劳动合同的签署,这样对于员工维护自身利益是不利的......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欠款纠纷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就要知道此时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才是比较好的。多数情况下......
·经济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被骗3000元以上才会被立案。如果被诈骗3000元以下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达到3000及以上,适用《刑法》警察就要立案侦查。只要被骗都可以报警,公......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
·鲜蛋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之一。那么,作为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呢?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要清楚有些劳动纠纷,一旦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