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一、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2、什么是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指的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于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和服务和休息等等的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二、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
  
    5、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
  
    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
  
    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
  
    因此具体谁的补偿标准更高,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三、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都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随着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落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新拆迁条例”的落地,很多被拆迁人满怀欣喜,认为所有的“强拆”都被废止了,“强拆”在新拆迁条例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事实并非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其实新条例只是废止了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是依然存在的,也就是说合法的强拆还是存在的。
  
    “不可能强拆”这种错误认知在很多被拆迁人中还是存在的,这种误解带来的后果就是被拆迁人滋生了这样一种心态:反正强拆被废止了,房子怎么样也不会被强拆,那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反抗强拆做钉子户。我们必须要提醒大家,这种错误的想法必须扭转过来,司法强拆依然存在,只是躲、拖、耗而不积极应对拆迁问题,最终还是有可能被强拆。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的程序性权利是有期限的,当钉子户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针对拆迁方的种种决定及时采取法律应对措施,否则等来的只能是强拆,而强拆之后的维权道路会更加艰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一、如何写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委托......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避免在离婚时给予房产等财产的分配产生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即对房产进行约定,若没有约定时,该房产又是在结婚后购买的,那么,若......


·国家刑事赔偿是怎么赔的?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何时转移
      一、货物指示交付风险何时转移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


·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夫妻离婚以后,由于小孩不能同时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只能由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就成为......


·民事纠纷如何起诉 程序怎么走
      在现实的生活中,最容易发生的事情就是人与人之间发生口角,只要双方都不忍认的话,就非常的容易出事情,如果实在两个人调解不了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


·在城市买房需要迁户么
      在城市买房需要迁户么买了套新房,原来房子没卖,户口可不迁、换了套新房,原来房子卖了,房屋买卖合同上没写要移出,或和买房协商好,不移出、房屋......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一、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交通费的证据1)以正式票证收据为准,票证的收据记载的时间、地......


·离开现场车辆未知与公交车剐蹭被告肇事逃逸合理么?
      离开现场车辆未知与公交车剐蹭被告肇事逃逸合理么?离开现场一方车辆不知道与公交车剐蹭被告肇事逃逸不合理,交通事故逃逸的性质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一、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