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来确定,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而合同生效则是对合同价值的评价,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无效合同属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的价值否定只能及于合同的效力,而不能及于合同的有效成立。只要符合成立条件,合同即使被确认无效也不能改变其有效成立这一客观事实。
  
  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合同”是有效成立的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合同”显然是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不是指有效合同。因为要确认合同是否有效,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实体审查,这已超出了立案庭的职责权限,即便是业务庭的审判人员,一般也不可能在庭审之前确认合同的效力,何况依照法律规定,对管辖权的审查只能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应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因此,只有将该法条中的“合同”解释为有效成立的合同,才符合立法本意,也便于实践操作。可见,无效合同纠纷确定地域管辖时亦应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八)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九)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签署合同的当事人发现签署合同的另一方主体不合格,或者该合同签署只是为掩盖非法目的,此时该合同是无效的。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并且防止被认定为故意签署无效合同,此时需要向当地的管辖法院,以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诉讼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很多人在借款时会写欠条或者欠款协议之类的材料,很多欠款协议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为了帮......


·交强险索赔要什么材料
      交强险索赔要什么材料一、交强险索赔要什么材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带刀打架后果是怎么样的?
      带刀打架后果是怎么样的?打架,这个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发生在一些叛逆期的少年身上的,但是对于一些中年人存在很多打架的行为,打架这个行为,性质很......


·个税退税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个税退税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个税退税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3月1日至5月31日,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操作流程是:第一步:准......


·篡改别人志愿犯法吗?
      2023年高考已经结束,广大考生都在填报志愿了,这时却有一位男生因为私人恩怨,偷偷恶意篡改了一位女同学的高考志愿,被行拘五天,省招办也已准备让受......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


·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吗?
      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吗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


·在我国嫖娼和出轨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嫖娼和出轨有什么区别一、在我国嫖娼和出轨有什么区别?嫖娼是一种性交易,出轨就不一样了,如果你老公出轨。可能是喜欢上某个女的了。二、法律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