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书遗嘱光按手印可以吗?

代书遗嘱光按手印可以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代书遗嘱只按手印不签名是无法保证法律效力的。二、遗嘱合法生效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代书遗嘱光按手印肯定是不可以的,首先遗嘱形式在法律上就有要求,要有遗嘱人的签名,而不是手印,另外手印无法确保是遗嘱人自己自愿按上去的,还是被胁迫所按压的等,因此,只按手印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性,最好是按法律要求书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薪酬包括福利吗?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薪酬是每一位员工都会关心的问题,因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管多与少,都是我们通过自身劳动努力得来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薪酬包括的......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


·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一、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离异申请追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


·农产品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农产品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


·一个月代通知金缴个税合法吗?
      一个月代通知金缴个税合法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


·犯罪分子贩毒可以减刑吗?
      一、犯罪分子贩毒可以减刑吗?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


·网络诽谤证据如何收集?
      网络是个虚拟世界,这就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一些人不懂得拿捏自由的尺度,选择在网络论坛上恶意攻击一些人或者单位。对于网络诽谤的受害人而......


·疫情聚众该怎样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不要聚众聚集,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聚众集会等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犯了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抢劫是一种对社会公正只需产生严重秩序的犯罪行为,很多人知道只要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都可以申请到减刑。那么犯了抢劫罪可以减刑吗?一般来说如果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