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
  
  一、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人按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无效宣告答辩书》;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准备,自行办理无需准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书的信封。
  
  注:答辩人需要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二、答辩后的工作
  
  1、提交答辩书件至商评委
  
  答辩人需在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以及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件和相应证据。
  
  2、商评委作出裁决
  
  商评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决。当事人若是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和答辩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若是商标局的工作人员,在已经批准了商标注册请求之后,才发现商标注册请求者采取的是欺诈等方式违法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此时就会做出商标无效的宣告,并且在做出宣告之后,会告知目前商标的使用人,若是该主体对宣告有异议,那么就可以准备材料进行答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可以返还,如果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可以返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如何处理一、公司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如何处理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


·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双方不仅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还可以就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自己的方案,亦即无论男方还是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法律......


·一、监护人损害未成年人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监护人损害未成年人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从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最长时效为20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


·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
      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房屋那她的用途是不一样的,有住宅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要是打算开公司做生意的话,则此时需要先确定好......


·网购被骗支付宝赔偿该如何主张?
      网购被骗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在意识在自己被......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


·我有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没有用?
      我有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没有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的话,那么是可以证明,劳动合同的存在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协商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