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拘役期间可以回家吗

拘役期间可以回家吗
  
  可以回家,每月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
  
  那么拘役期间回家如何申请?
  
  拘役期间自己写申请回家,由执法机关批准之后就可以回家,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把握以下几点: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2.执行拘传可以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4.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5.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账户也需要进行变更,银行账户变更是整个流程的一部分。不进行变更的话资料无法同步,可能会出......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只需支付少量首付就可以享受到生活。而及时还款对于借款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银行贷......


·抢注35类商标怎么驳回?
      抢注35类商标怎么驳回?《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重新修订,对原有的类别与项目都作出了相对应的增加与删减,特别是在修订案中对35类服务分类作出了一......


·男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男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2023年养殖场拆迁或关停的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


·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格式是什么?
      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格式是什么绝大多数的侵权纠纷当中都会有关于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诉讼要求的,而被告方一般针对原告方提出......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及的,因此会选择租房,那么和房东谈好后,租房合同要怎么写呢,需要写明什么内容呢,......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如果是法院判决,是生效了的。如果财产已经到了儿子手中,就不可能收回。如果还没有,那还得看母亲是否同意收回。因......


·究竟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
      究竟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都是我们的近亲属,不过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又不一样。而三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