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抚养费纠纷处理有哪些

抚养费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
  
  一、抚养费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纠纷有哪些支付方式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1、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2、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


·首先是双方之间的自行调解没有期限要求
      首先是双方之间的自行调解没有期限要求,如果双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程序的,当场进行调解并由双方签字;普通程序......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


·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
      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夫妻离婚,如果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当其带着孩子再婚时,女方就成为了继母。孩子年龄尚小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抚养。如丈......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对于新房来说,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权证的时候,购房者才能办小产权证(即房产证)。(一)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会......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


·股骨头坏死快四期了能监外执行吗?
      可以,股骨头坏死,生活无法自理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一、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两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种时效期间,即普通时效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