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
  
  一、所有土地都可以确权吗?
  
  《土地权属于争议查处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有纠纷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权。
  
  机动地、经济地、荒地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究竟怎么算?
  
  我国的土地确权工作主要采用实测法,还有航测法和图解法加以辅助。
  
  实测法是适用于土地价值较高、土地利用集中的近郊、城镇等地,这类型的地方,地块细碎,对面积、空间位置精度的要求较高,用实测法更能保证测量精度。
  
  而一些土地价值较低,土地利用分散,地块较大的山区、丘陵以及实测无法到达的地区,就适宜用航测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另外在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放工作证中采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来获取基础地形图数据是较为可行的。
  
  总的来说,本次土地确权,是航测与实测相结合,将各农户的土地坐标、房屋坐标等数据上传,与卫星、航拍等数据比对,确认无误后,再由各农户进行确认签字,测量结果是比较精确可信的。
  
  之所以现在测量的土地多出这么多,其实并非测量的错,而是因为有的荒地变成良田、有的土地联合成片、有人谎报土地面积、以前的测量方法不精确等。
  
  但也不排除实际情况中不会出错。大家要注意的是,政策规定,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5%。
  
  所以,如果您自己测量的土地与政府给出的数据出入较大,那就需要在确权证书签字前,要求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测,经确认无误后,农户签字确认生效。
  
  二、如果签了名才发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
  
  1、先填写土地确权纠错审批表;
  
  2、有误地块本户和相邻地块的户主双方签字;
  
  3、村组织核实签字;
  
  4、加盖村委会公章;
  
  5、报乡镇农经站;
  
  6、乡镇统一审批;
  
  7、交测绘公司纠错;
  
  8、自家和相邻有误地块的确权证书收回交乡镇作废;
  
  9、测绘公司重新测量,进行修正;
  
  10、重新打印确权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面积与二轮承包面积不符,在满足误差的情况下,应依据本次土地确权查实结果据实登记,但要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


·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在现代社会日益猖狂,即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仍旧有人挑衅法律的威严,对以非法目的占有他人财产,吸收众多金额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将......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是想离婚的话,此时就需要证明对方在婚后存在家暴行为,这样才能让法官有理由相信,夫妻感情破裂,并以此判决离......


·一、停车场车窗被高空坠物砸停车场有责任赔偿吗?
      一、停车场车窗被高空坠物砸停车场有责任赔偿吗?车在停车场被高空坠物砸了,停车场有责任赔偿损失,因为双方是保管合同,停车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安......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无权处分在不同的模式下有不同的含义,根据物权变动模式变化而变化,其含义也根据物权变动的模式变化而变化。无权的处分和合同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区别,......


·法律中雇佣童工几岁算是违法?
      法律中是严禁童工进行工作的,但是还是有些非法加工作坊违规雇佣童工,而且童工因为法定年龄不够没有办法签订就业协议往往出现了意外想要要求赔偿都是......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在工伤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要做工伤鉴定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不过肯定做工伤鉴定的话,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鉴定部门也不是白白的......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工伤纠纷也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但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