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支付罚金的法院会变卖其房屋等不动产,对于没有钱偿还债务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变卖你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4、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 法院判决赔偿款不执行怎么办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审理案件后,若是判决侵权行为人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违法主体由于没有经济能力而暂时无法支付的,可以提出延期、分期支付该赔偿金的请求,但此时需要支付一定利息。对于有能力但是不支付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一方伪造结婚证重婚算吗?
      夫妻一方伪造结婚证重婚算吗?一、伪造结婚证重婚罪算吗?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话,就不是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


·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
      我们知道,总是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的,遗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在很多时候,遗弃的行为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那......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改动?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文件中重要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每次修改都是根据实践中的诉讼困难来进行修订的,近二十......


·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怎么判?
      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怎么判?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


·怎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曾听闻无数这样的悲剧,因为一时的嬉戏打闹,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是......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1、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一份,并在《光荣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工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2、将《光荣证》复印件交到......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在一年内副驾驶需要坐一个有3年驾驶经验的司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


·陕西卫生行政处罚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陕西卫生行政处罚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各地由国家直接设立的卫生监管局,其实就是要对市场上的某些特殊的行业的卫生进行监督的。比如说在餐饮、服务......


·房子是诉讼标的能卖吗?
      房子是诉讼标的能卖吗?一、房子是诉讼标的能卖吗?如果房子是诉讼标的,是不能卖的。房地产官司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庭审前的准......


·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怎么规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无时无刻不受到人类相互间的伤害,在早先时代,为管理好国家我们祖先就有对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社会发展到现代,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