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暴轻伤二级坐牢孩子怎么判?

家暴轻伤二级坐牢孩子怎么判?家暴轻伤二级坐牢孩子大部分情况之下是判决给没有坐牢的一方,这是基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所进行的考量。(原来监护人)被判处刑罚可以认定为第四项所述“其他有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之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二、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主要有两种途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家庭矛盾升级引发家暴的现象是可以通过法律方式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家暴引起的离婚的情况也是比较多见的,此时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判决给没有家暴的一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是什么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问题1、请求权主体是商品房的买受人。商品房......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属于一种裁判文书。这种法院经常需要拟定的文书,一般都有官方......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之间的区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之间的区别现在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或者家人买上一份保险。我们知道,在签署保险合同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术语,像投保人、......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工程的使用者会向发包方索赔,若果该工程质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则发包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第九十一条第四......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情形是什么?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情形是什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情形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开车故意撞死仇人什么罪
      开车故意撞人致死的行为在刑法上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可对事故后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


·一直退侦对公安有影响吗?
      一直退侦对公安有影响吗?一直退侦对公安有影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2023
      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2023一、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计提?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计提?专利权属于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根据2006年新会计准则第6号规定,按其购入原值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及使用寿命计算每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