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
  
  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算作夫妻共同债务。但具体还是需要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撤销,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损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有什么后果?
      一、损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有什么后果?损坏公共设施定罪类型及后果为: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怎么办
      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权利是不同的。发明人是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却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在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和我们每个人的出行息息相关,所以道路施工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才可以保证投入......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


·交通违章的责任主体是谁 ?
      交通违章的责任主体是谁?一、交通违章处罚严重吗1、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


·预告性辞退的情形包括了几种
      预告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几种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离婚宿诉讼分割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宿诉讼分割财产需要哪些证据离婚诉讼分割财产需要证据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


·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
      我们身边可能有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民事诉讼,有些想了解,关于撤诉之后能否重新上诉,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根据相......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如果是超标的电瓶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