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人承包的鱼塘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一亩鱼塘赔偿多少钱?

私人承包的鱼塘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一亩鱼塘赔偿多少钱?
  
  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
  
  一、一亩鱼塘赔偿多少钱?
  
  自己的鱼塘和承包的鱼塘,两者的补偿内容有所区别,一般征地都有土地赔偿、安置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等、停产停业等赔偿,赔偿标准各地不一。
  
  农村鱼塘若是去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确权了,现在集体收回也好,还是国家征地也好,必须依据国家土地征用补贴办法进行补偿,具有合法性,任何人无权干涉和限制。若是在去年承包土地确权之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集体所有,你只是合同性承包,村里毁约,就得补偿未到期的承包费和合同违约金,就得依据民法典规定执行。
  
  一般补偿费如下(仅供参考)
  
  1、上等:土地补偿费为上等年产值10倍;安置补助费为上等年产值12倍。即:3500元/亩×22=77000元/亩。
  
  2、中等:土地补偿费为中等年产值10倍;安置补助费为中等年产值12倍。即:2800元/亩×22=61600元/亩。
  
  3、下等:土地补偿费为下等年产值10倍;安置补助费为下等年产值12倍。即:2100元/亩×22=46200元/亩。
  
  简单说,征地补偿共分青苗、人口、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人口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而且定附属物补偿是包括在土地补偿之内的,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剪的沟渠、涵道等定附属物则应该支付给农民。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鱼塘的补偿应该和农田一样,农田有青苗费,鱼塘也有和青苗费类似的补偿,另外的人口、土地补偿都一样。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如何办理自费公积金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


·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2023
      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股东将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可分为股东内部转让和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第一种,股东内部转让。显而易见,这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额计算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一、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等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的规定......


·打架斗殴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打架斗殴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打架斗殴伤残鉴定的材料需要准备材料如下:1、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委托书;2、......


·三者车定损的钱给谁
      一般情况下三者车险定损理赔的流程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在有第三者的情况下,如果有交通事故责任书,就......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保证保险中维修保证保险有什么用?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保证保险中维修保证保险有什么用?我们生活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保险种类,被保险人投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在意外发生时将风......


·工伤超过一年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但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实践中会有一些工伤劳动者在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