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经过公证的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故此若是再次修改遗嘱鼻孔公证的,才可以推翻之前公证的遗嘱。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是在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某遗产如休处理,则不应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但是,自书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的书面记载,也不要求须有“遗嘱”的字样。如果遗嘱人在有关的文书中对其死亡后的事务作出安排,也包括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而又无相反证明时,则应当认定该文书为遗嘱人的自书遗嘱。3、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和、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4、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但遗嘱人并不于签名之日为遗嘱的时间而以其他时间为遗嘱的时间的,也未尝不可,不过只能以遗嘱中注明的日期为遗嘱的时间。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现实生活当中经过公证的遗嘱,只不过相对于其他的遗嘱形式来说法律效力更高,但是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就不能够推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变化,可以通过对于公证遗嘱进行内容的修改,然后做出一定的推翻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什么电信网络诈骗是您在生活当中最司空见惯的一种诈骗方式。有些时候您在手机上接收到的一些短信,不经过核实以后就将自己的......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应选择报警,由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交警到场后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双主对......


·嫖娼被抓怎么处理,如何处罚嫖娼行为
      虽然很多时候嫖娼的行为人都是男性,但实际上女性也有嫖娼的情况。另外,嫖娼不仅会发生在男女之间、在女女之间、男女之间其实也是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


·在工作中听力损伤算工伤吗?
      在工作中听力损伤算工伤吗?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


·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适用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适用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


·水利工程质量规范2023年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规范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水利工程是我国比较重要的一项工程,关系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同时,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严格的评定标准,只有经过......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


·河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每个省份每年都有不同的标准,不过依据的标准都是一样的,了解河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律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受案后也必将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