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一、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都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一般用于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一次性支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具体支付抚养费数目可以按月或年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的时间,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抚养费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减或免除。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不增加抚养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见的较多的就是孩子的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而定。
  
  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的主要是针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能力差和经济收入少而言;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辽源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现在辽源市大部分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中,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最重要的两个因子,通常缴纳基数就是职工工......


·一、因无法协商离婚小孩及财产如何处理?
      一、因无法协商离婚小孩及财产如何处理?法律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离婚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


·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一、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企......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


·给车交强险都需要带什么手续
      给车交交强险需要的手续要分情况的,如果是新车,那么有如下两种情况:第一,私人汽车投保,车主需交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参数表复印件、购车发......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按实情写,看是否属于共同的债务,只要是共同的就应该要平均分配;财产清单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动产......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一般是如何处罚的?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


·最新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最新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