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什么?随着经的发展,很多朋友都想自己成立公司,可是成立公司是需要做很多准备,在注册成立公司之前,必须要了解有关注册公司的相关知识,比如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等,的我们将在下文中针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分析,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
  1、核名
  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2、租房
  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
  3、编写“公司章程”
  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下载下来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①②③④都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上下载
  5、刻章: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6、办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
  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
  9、 转户:
  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二、公司注册准备的材料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以上内容就是针对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以及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这两个问题及逆行的分析,您现在应该明白注册成立公司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以及该准备什么材料了吧,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注册成立一个公司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想要节省时间的朋友们在注册公司之前一定要多了解相关知识,做好准备工作。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您登陆的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有哪些取保候审当中如果是进行保证人保证的话,那么此时保证人需要向相关机关提供一份保证书,即取保候审保证书。那么这个取保候......


·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一、离婚财产工资生活费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具体来说通常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些比较淫乱的视频或者是网站,本身就是人的精神鸦片,作为成年人来讲都有可能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更不用说是未成年人,未成......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市法律......


·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怎么判刑?
      一、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怎么判刑?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之后会判处的刑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2023年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


·盗墓罪名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盗墓罪名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盗墓罪名的法律规定包括《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可是,很多人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新婚姻法非法......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肺炎期间公司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