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恶意举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怎么处理一方对外举债1、离婚双方均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仅是为解决离婚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离婚双方应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同时,夫妻的共同债务虽作了分担,但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双方仍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一方在清偿全部债务后,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2、离婚一方不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该类债务的处理除非离婚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协议,否则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处理。3、离婚诉讼前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问题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一方当事人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所负债务全部未履行或者部分未履行的判决书、调解书提供作负债证据,请求法院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所以,对该类债务的处理:(1)离婚一方列举了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无异议的,该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处理,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2)离婚一方例举了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不认可的,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并未将已为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所确定的事实作为免证事实的规定,为此,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仍应负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该债务的去向、用途的相关证据和事实予以证明,方可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处理,且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未举债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如果举债方无相关证据和事实予以证实的,该类债务应按夫妻一方债务而不作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处理。离婚时,任何一方恶意举债的行为,会危害到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故此累行为是被禁止的。任何向法院起诉,诉告对方有恶意举债的行为时,必须要能够承担举证责任,若是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违法行为存在,那么就会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应当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是本着原告就被告的原......


·别人追尾我的车死了人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要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如果前车正常行驶,那么没有责任,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后果。如果前车存在违规驾驶行......


·刑事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意义是什么?
      刑事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意义是什么一、“全覆盖试点办法”扩大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因此称为“全覆盖”,其推出的初衷是“为推进以......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无偿转让股权的税收问题分以下三种情况:(一)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父母、养子......


·侵犯名誉权的强执执行可以吗?
      侵犯名誉权的强执执行可以吗?如果侵害人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侵害人公开赔礼道歉,延迟一日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是直接......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有可能夫妻一方因为家庭的生活而在外有所欠债,当然也有出现那种在外赌博、吸毒欠债的情况。针对......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遗产继承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


·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 如何处罚组织传销罪
      一、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