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吗?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吗?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合法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所以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二、可以被继承的债权有哪些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的,法律上的债权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所以债权的继承有以下分类:(一)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样在无因管理人和由于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间便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二)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与人身密不可分得债权不可继承,如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这类债权随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的继承者一般在继承遗产之后,也会将其债权、债务一同继承了。享有债权的主体,都可以要求到期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对于拒不履行的,那么就可以起诉该债务主体了。对于那些被继承的债权,在主张权利时,必须要拿出可以证明继承了此债权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依据应及时的进行签署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会罚款,但是用人单位自用......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了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婚后发现受欺骗能够撤销婚姻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受欺骗而结婚的案例偶有发生,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双方没有坦诚相待互相了解不够,导致婚前隐瞒欺骗行为的发生,很多人直到真正走进婚姻殿......


·公司劳动合同一直不签该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一直不签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


·单位安排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一般来说如果国家对农民的土地进行了征用、征收的话,那么国家会给这些被征地的人一些补偿,当然这些补偿可以是以货......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怎么办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怎么办公证?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当事人自己到有关的公证机关,然后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的房产证明和手写的遗嘱来办理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一)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因机构变化等原因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要从哪方面入手
      很多夫妻会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的问题而争论不休,其实这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孩子也是自己的,在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自然还是想由自己亲自抚......


·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美容院合伙合同(范本)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