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借他人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出借时什么情况下,属于存在过错?
  
  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车主存在过错:
  
  (1)出借的机动车存在缺陷,并因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
  
  (2)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等危险因素导致不能驾驶或者不宜驾驶机动车情形仍出借的。
  
  三、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2、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3、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5、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甲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6、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9、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10、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像是这种把车借给别人开的状况,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一定机动车所有人就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把车借给对方的时候,对方有驾驶证也没有喝酒,车子的质量也无任何问题的,发生车祸后,应该是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如果是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


·不服行政强制多长时间行政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不服行政强制多长时间行政诉讼法院才会受理行政相对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强制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


·哪些遗产不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1)以被继承人的特定......


·怎么样购买二手房
      怎么样购买二手房事实上,房产商已经开始痛苦的挣扎,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房价还要上涨,并且希望各地政府支持房价的上涨。但是他们过去违法违规的炒......


·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一、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哪些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


·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一、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私募如果先申请牌照,拿下备案。那么私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非法集资的嫌疑。根据《私募投资基......


·行贿领导2万元改判多少年
      一、行贿领导2万元该判多少年?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处五......


·集资诈骗在哪里报案及提交材料
      集资诈骗罪严重损害国家正常金融秩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具有较大危害性,受害人范围广,人数多,犯罪金额巨大。如果遇到涉嫌集资诈骗,集......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