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如何处理主张解决的事实婚姻?

如果在事实婚姻审判中离婚,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或者撤回诉讼,则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并发布调解书或裁定书;如果不能调解和好,则应当给予离婚调解或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除了当事人要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6条第12条、第46条里“配偶与他人同居”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涉及财产纠纷或抚养子女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在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确定了事实婚姻关系,可以以配偶的身份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确定了非法同居关系,并符合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则根据互助的具体情况而定。事实婚姻解除方法有哪些?解除事实婚姻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由于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相同的效果,所以应该平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法[即行政手段(向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中,民政部门通常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离婚请求。因此,最好到法院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的双方对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不够尊重。因此,他们有条件去登记,却不愿意登记。有鉴于此,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应限于鼓励那些不想登记的人尽快登记,以维持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事实婚姻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有任何争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总之,一些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男女就结婚,或者一方存在被强迫情况下结婚,因此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所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作为当事人,要求解除这种关系的最佳方式是上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决定受理此类案件,首先是调解,如果不行,则作出判决并被允许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劳动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怎么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


·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具体有哪些?很多人对新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规定不太了解,以至于误认为是只存在一人组织的公司的规定,这就是对于相关的法规不了......


·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诈骗罪就其诈骗金额数量的多少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种类。在这三大种类中要数......


·作品版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作品版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品版权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作品的版权实际上是属于著作权当中具有财产性质内容的权利,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后财产怎么办?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后财产怎么办?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


·如何认定夫妻公司为一人公司
      在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为夫妻关系的:如果提交了“财产分割证明”,可以按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如果没有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则夫妻股东名下的......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现在我国有不同种类的发明专利,根据种类不同,所受的权益也是不相同的,当然他们所受的保护范围也是有差异的,首先要说明的是专利的不同种类在不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