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和为贵的中国式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和为贵的中国式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  一、夫妻离婚有哪些方式,调解是否为必经程序?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及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知,在我国夫妻感情破裂时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以下几种:
  
    首先,在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其次,如果夫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最后,相关部门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想通过相关部门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在诉讼阶段法院介入的调解则是解决离婚纠纷的必经程序。
  
    综上可知,当事人起诉前的自我协商及找相关部门调解均非离婚必经程序,但若其中一方将离婚诉诸法院,法院的调解则是必经的,只有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出判决。
  
    二、 如何通过调解解决离婚纠纷?
  
    1、实践中,调解分为诉讼中的调解和诉讼外的调解。
  
    诉讼外调解离婚是指男女一方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离婚的程序。所谓的“有关部门”通常是指司法机关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等。诉讼外调解中最常见的就是人民调解委员根据夫妻自愿原则就离婚纠纷所进行的调解。诉讼外的调解相对较为温和,不像诉讼中那样双方处于对立抗衡的地位,可以达到不进一步伤害双方感情,在较为和谐的情况下平等的进行协商;另外,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能够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当事人轻率离婚,起到较好的社会作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无效,当事人可以转至诉讼程序。
  
    通过民间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人一方不遵守协议约定,不可以根据该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先依据该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效力,取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故诉讼外调解达成初步离婚合意后,当事人需注意离婚协议条款的设置,为避免出现条款约定歧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及不具有可执行性等问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拟定。
  
    2、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可知,诉讼中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基于双方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法官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的相关规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经法院调解和好,则不用制作调解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应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结语】
  
    恋爱的天空,最是风景独好;婚姻的世界,需要旗鼓相当。彼此懂得,共同成长;互相成就,琴瑟和鸣的两个人,才可能让恋爱的感觉在婚姻里更绵延更芬芳。现实中的“闪婚”族,很多都会一不小心就演变成“闪离”族,真是: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


·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非法集资抵押物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我国刑法禁止的严重犯罪之一,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法律关系。抵押法律关系在非法集资犯罪中也十分常见,因此,非法集资抵......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只网签而没有办理备案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如果只网签不备案有风险的,只要协商好按照法律法律规定的要求走就没有任何......


·夫妻债务怎样清偿,如何偿还夫妻债务 一、夫妻债务怎样清偿
      夫妻债务怎样清偿,如何偿还夫妻债务一、夫妻债务怎样清偿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


·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会对违约金作规定,而且有违约金比例或数额,适用法定违约金。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


·醉驾缓刑的条件
      醉驾缓刑的条件包括了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一、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


·商标续展不予核准行政复议该怎么办?
      商标续展不予核准行政复议该怎么办?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会负责人的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可能也会出现行政机关对公民提出的请求置之不理的情况......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