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一、判决不允许离婚可以上诉吗?
  
    法院决定不离婚的离婚案件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因此,如果任何一方拒绝接受判决,可以书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将在收到判决后第二天起的15日内提出上诉。该裁决将在收到后的第二天起10天内提出上诉。上诉后,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决定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起解决;如果调解失败,将被送回重审。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有什么情况
  
    1.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的,被告人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上的矛盾。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破裂,调解和好无效后,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被解雇和失业的雇员,另一方因为对方被解雇,经济困难而申请离婚,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经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强烈反对离婚并拒绝离婚的,经判决不准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5.如果是现役军人向非军人的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当事人双方是现役军人离婚纠纷的,应当按照一般规定处理。
  
    三、不允许离婚又起诉怎么办?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3.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如果初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准离婚,那么他们可以在15天内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二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允许离婚,那么由于判决自决定之日起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上诉。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过一审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很快与他人结婚,否则很容易构成重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不然相关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当然,如果是单位提出的认定申请,这个时限要求......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


·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处理?
      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处理?《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灭的......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对吗?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对吗?一、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是不肯能的1、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


·
      一,法律规定上什么算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农民选举有误工费没有吗?
      农民选举有误工费没有吗?选民参加选举政府没有误工费,这是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误工费,也有个别地方,经济实力强,会发放误工费。《中......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


·坦白自首区别有哪些内容?
      坦白自首区别有哪些内容?1、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买卖类型,房屋的买卖需要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才有权利进行房屋的买卖。房屋的买卖有严格的......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就是解决有共同的故意内容,实施一致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相互作用的犯罪行为,又侵犯了同一受害对象,是不是共同犯罪的问题。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