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四、《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基于自身劳动权益损害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定继承财产如何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财产如何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


·一、离婚隐藏或转移存款的常见手段?
      一、离婚隐藏或转移存款的常见手段有哪些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


·个人注销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注销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您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他项权利证,这个证明是在如果有用这个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的时候,有相关的主管部......


·一般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无法协商一致相关事项的话,才会涉及到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为了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自然有的人就会聘请律师帮......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1、别人从正规的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房,只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可以购买。正规的开发商开发的房子有五证:(1......


·一、试用期是什么?
      一、试用期是什么概念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


·2023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


·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救济
      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证遗嘱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证遗嘱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公证遗嘱办理流程:申请遗嘱公证→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