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被刑拘后怎么才能释放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而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很多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虽然会限制嫌疑人一定的人身自由,不过在符合条件的时候,也还是允许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也有可能从刑拘转外逮捕。在涉及到逮捕的时候,情况往往就比较严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


·一、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在我国除了有一些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外
      在我国除了有一些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外,还要很多约定俗成的习惯,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一个规则。比如说“彩礼”,两个人经过恋爱期......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


·放火罪刑法第几条 放火罪该如何认定
      在故意放火的情况下,不管是否造成损害结果,这个时候都是要以放火罪来定罪处罚的。但要是属于过失性的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则此时认定为失火罪,在对罪......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


·起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会以什么来定罪?
      起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会以什么来定罪?会以侵占罪来进行定罪,对于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


·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如何进行处理?
      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如何进行处理?(一)陕西交通事故死36人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


·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通常就是指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上的损害。众所周知,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伤鉴定的等级。伤残等级主要分为一到十......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