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和获取哦也的设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二、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典》作为补充。而个人合伙不必符合以上要求。只需合伙人之间有合伙和议并进行实物或劳务等出资即可。且主要是规定于《民法典》之中。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法人企业。一般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在出资方式上,合伙企业也更为灵活一些,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架致人轻伤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聚众打架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当然更多时候是会按照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处罚的。而其中在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一般都是......


·欠钱不还超两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超两年怎么办?欠钱不还超两年应当立即提出诉讼,并要求判决处理,诉讼时效变成三年,欠款超过三年没有追索过的话,就变成自然债务。债权人丧失......


·构成伤残才有误工费吗?
      构成伤残才有误工费吗?一、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位出具......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将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如何补救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如何补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诉......


·笔迹鉴定时间的准确性是多久?
      笔迹鉴定时间的准确性是多久?一、笔迹鉴定时间的准确性是多久?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两个签字......


·有伤残误工费
      有伤残误工费,依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伤残赔偿金不包括误工费,事故造成伤残,应当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按照其治疗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事......


·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
      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一、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


·重婚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
      重婚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应当按照财产所有权情况分配,重婚婚姻是无效的,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法律只保护合法权益,重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