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只要被继承者宣告了死亡那么就可以开始继承遗产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开始的原因应该是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即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与继承相关的人。如果有继承人出于个人恩怨或侵吞遗产的目的故意不通知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可能会引发吊唁权之类的争议,不排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可能。另外,在有继承权的各方未达成处理一致或未经法院判决前,相关持有遗产的人应该妥善保管遗产。其他继承人也应尽快了解遗产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应由一定的人加以保管,保管人可能是继承人,也可能是非继承人;保管遗产支出的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或者由继承人支付;对于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无法参加继承的人,应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为其确定遗产保管人或保管单位。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必须要等人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才会开始,一般对于宣告死亡的就会法院给出的具体时间才能算是开始的日期,所以,对于自然死亡的人与宣告死亡的人所存在的时间是有区别的,从而才能更好的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眼睛司法鉴定的时间说法是怎样的?
      有些人可能由于局部身体的创伤而去做司法鉴定,在做司法鉴定也是目的,想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对于眼睛做司法鉴定的时间上的要求是怎样的呢?根......


·分公司经营所有权转让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吗?
      分公司经营所有权转让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吗?需要,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


·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2、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60%;3、三套房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


·一、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一、律师在诉讼调解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1、独立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官作为裁......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
      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一、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一、加班可以调休不给加班费吗?
      一、加班可以调休不给加班费吗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


·二婚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婚姻都是比较不幸运的。即使在经历过第二次婚姻了,但是还是没有处理好婚姻问题需要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