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一、手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
手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协议内容双方达成合意,而且不违法,有双方的签名或者手印,合同就成立生效。 ?
根据《民法典》 ?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扩展资料: ?
根据《民法典》 ?
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双方订立的相关合同,无论是手写的还是印刷的,相关内容都是属于法律承认的范围之内。只要双方在上面签字就产生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进行承认的话,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来进行维权,要求对方履行应该。承担的相关义务。如果涉及到相关财产纠纷还可以通过转账记录来进行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人是否一定应当出庭作证
民事证人是否一定应当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
·一,离婚后孩子的择校费算抚养费么?
一,离婚后孩子的择校费算抚养费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有没有年龄限制?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有没有年龄限制?1、有,需要年满16周岁才可以主张误工费,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
·2023年征地补偿新法规补偿项目是什么?
2018年征地补偿新法规补偿项目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标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指的是一些国有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利用他们的职务之便,自己或者为其他人再经营一些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从中可以谋取巨大的非法利......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一、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双方应该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展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并不是只存在......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
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一、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收到3.2万,具体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