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需要交纳评估费用、过户登记费等的费用。具体办理过程中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了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产评估费
  
  房屋评估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是由评估专员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对比市场价格,包括以下因素: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的相对科学合理的相对市场参考价。而房屋评估费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即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一种费用。不同地域收取的房产评估费标准也不相同,具体看该市的收费规定。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需要办理登记,收取100元登记费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认定为不同的继承类型,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分配给子女,但如果涉及到多名子女同时享受继承权的,可以由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根据协商的原则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依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款的规定明确与否,可以将合同的条款分为明示条......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商业保险会赔偿误工费,但是对于那些只给车辆购买了强险的司机,此时若是受害者提出支付误工费的请求,保险......


·想要知道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现如今,很多人都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就算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如何申请著作权。如何登记或者申请软件著作权呢?下面我就想就两个问题来解决......


·土地使用权划拨住宅房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划拨住宅房有什么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巨大的提升,所以,人们就开始购买房子,购买土地,但是土地和宅......


·工伤鉴定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随着时代的不断更新和进步,现如今我国劳动者的地位已经非常重要。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基本都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是受保护的,所以说当员工遇到工伤......


·一、交通事故何时能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何时能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来进行一个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多少年?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干部,其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一些人在物质诱惑面前,失去本色,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者主动向他人索贿。这种行为是违......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专利主体的认定不同,拥有专利的当事人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而专利权的认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申请权人就......


·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怎么办抚养权是法定义务,不能主动放弃,否则构成遗弃罪。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资不同。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或由于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