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指定监护制度中规定的指定机构是什么?

指定监护制度中规定的指定机构是什么?依照《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规定,指定监护人的机构是未成年人的父或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精神病人,根据《意见》第十三条的规定,应按照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办理。但这仅对未发生诉讼的情况而言,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则指定监护人的机构就只能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了。在非诉讼的指定监护人的过程中,作为指定机构的所在单位、所在居委会和所在村委会(以下统称有关组织)处于一种特定的法律地位。这就是不仅在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下,有权也有义务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而且当某种情况出现时,还必须担任某个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这些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故本文称之为法定义务、法定监护人。二、指定监护的顺序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对于指定监护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监护人的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监护人是需要具备监护权资格的,如果不能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特别是造成了被监护人的伤害的,应当立即变更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特殊劳动关系补交社保的时效是多久,有哪些流程?
      平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去交社保,当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的时候,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帮助和补偿。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特殊劳动......


·房屋出租有哪些纠纷,租房有什么纠纷
      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出租,在具体的过程中是有很大可能会产生纠纷的,当然不同情况下所产生的纠纷不同。那么房屋出租有哪些纠纷呢?相信大部分的人......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


·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后怎么分配
      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办理,对于当事人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后的个人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我国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我国专利有效期多少年1、中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


·属于不享受当年年假休假情况的有几种
      属于不享受当年年假休假情况的有几种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


·一般一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工伤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残疾甚至死亡,发生这样的事情将会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创伤因此对于赔偿是非常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刑法》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五十八条......


·诉讼离婚需要找律师吗?
      由于诉讼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打官司就是要请律师的,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那诉讼离婚需要找律师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