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二.如何理解继承权和受益权1、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见《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所以受益人的产生须满足两个条件:1)、在人身保险合同有注明的。《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2)、须由被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保险法》第六十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为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2、继承人的产生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分遗产的份额。另一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以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3、义务不同。受益人除了在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外,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继承人的义务有:遗嘱继承附有的义务三.继承权和受益权不同点1、适用的法律不同。保险金的受益权属民法典的范畴,受《保险法》的约束;继承权属民法的范围,受《民法典》的约束。2、享受权利的主体及主体产生的方法不同。转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一般情况下,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进行执行遗产分割,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民法典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遗产会由第一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会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


·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并购重组委的职务与规程
      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并购重组委的职务与规程一、并购重组委的职责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并购重......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本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判断标准:1、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一般是何时?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一般是何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


·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
      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公民的名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并且不容他人侵犯的。如果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则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赔偿......


·医院设立注册资本金有哪些规定
      医院设立注册资本金有哪些规定要开民营医院需要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需要多少注册资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有些地方可能有地方规定,具体的条件还有......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中也存在一个管辖的问题。如果被告认为管辖法院不正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就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代理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代理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企业为了快速进入某一区域的产品市场并不断拓展市场规模,往往会选择地方经济代理合作的方式进行,企业提供产品,代理方负......


·民事诉讼法时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时限是多久?双方签署合同后一方违约带来损失,并且拒不赔偿的,另一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时效有一定限制,不是无限期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