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出生后能继承父母房产,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法律规定是什么?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对于子女来说,他们是可以享受到父母的遗产的继承的,当然这样一种继承的话,并不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作为一种限制,他和履行相关的义务以及进行买卖交易行为的时候是不一样的。这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一、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


·农村鸽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鸽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有些农村会被拆迁。通常农民会在自家的院子里养些鸡鸭等家禽,有些还会盖个鸽棚,养殖信鸽。因为信......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


·行政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
      行政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我和前任都重婚应当积极的面对诉讼活动,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重婚罪的构成,当然如果确实已经构成重婚罪,那么就私底下和被害人进......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一、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这里特指公募基金交易员......


·驾车撞死人批捕后流程是什么
      一、驾车撞死人批捕后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