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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
  
  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有效,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是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例如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就是重要的一类人群。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三、遗嘱内容是什么?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房屋、院落两处: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_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自我丈夫处所继承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______人共同继承。
  
  2、立遗嘱人_____自愿在上述房屋中,除去自本人丈夫处所继承部分,属于本人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单独一人继承。
  
  3、其他:
  
  本遗嘱一式__份,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 证 人: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老年人立遗嘱,他想要将自己的遗产赠予给其他人员或者是给自己的儿子都完全是可以的,是法律当中所尊重的一种意思表示的,但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的表示。如果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之下订立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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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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