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十级伤残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的,一般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到司法鉴定部门,由司法鉴定部门准确的进行司法鉴定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爆炸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该罪如何认定
      爆炸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属于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当然如果对爆炸罪进行认定的话,一直是您比较的关心的一个问题了,对于爆炸罪来说,由于可能会引起一些......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一、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解除强制医疗不需要司法鉴定,需要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


·家委会有权收取班费吗
      没有。家委会不是教育管理部门,是没有权利收取费用的。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


·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阵发性心动过速可以不于批捕吗?
      阵发性心动过速可以不于批捕吗?可以不于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结婚后负债不一定算共同债务,结婚后欠的钱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


·一、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