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别人欠钱忘了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忘了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忘了不还怎么办?
  
  1、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
  
  2、也可以找自己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
  
  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
  
  二、欠钱不还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状;
  
  2.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3.开庭审理进行诉讼;
  
  4.待判决结果。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四、延长诉讼时效的办法是怎么样的?
  
  《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能还钱,对于已经忘记还钱的人作为债权人就要在到期了之后提醒他人还钱,从而可以用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双方的债务,如果是故意而不还钱的话,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假诉讼罪犯罪预备的判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犯罪预备的判罚是什么?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有哪些相关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人涌入到城市生活之中。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通,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来说,可......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


·自首立功具体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立功具体的区别是什么(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结案后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还要取决于对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执行情况而定,如果对拒不执行判决书的决议的,则是可以申请......


·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一、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


·中国法律嫖娼什么罪怎么判
      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属于是行政违法行为,可能或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专拘......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