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几分?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哪些情况需要对醉驾加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综上所述,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酒后驾车的车主,交警部门一旦查获,会扣12分,并罚款。车主扣分后驾驶证暂时被扣押,等参加学习通过考试后领回。如果达到醉驾程度,车主的驾驶证要被吊销5年,这段时间都不能开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现在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
      一、现在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现在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是: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
      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这样对于争取自己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律师代理案件是有......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


·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对于各类犯罪案件的审理,对于案件性质以及犯罪形态等方面也......


·广东省女职工保护法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对女职工做了明确的保护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情况不同,因此,不同的地方对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一)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在如今这个社会,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常常会误入歧途。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也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一、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法官判定打印遗嘱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1、打印遗嘱由本人签名。2、打印遗嘱......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


·怎么起诉法院违法办案?去哪投诉?
      怎么起诉法院违法办案?去哪投诉?生活中我们发生纠纷会去法院打官司。法院又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象征着公平正义。但是如果遭遇法院违法办案或因违规办......


·一、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一、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