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如果大家想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那么在办理公证之前,大家就需要把办理公证时所需要的东西给准备好,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准备好户口簿等材料。当大家把办理公证时所需要的资料给上交之后,公证机构就会对大家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大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三、遗嘱生效的条件包括哪些?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综上所述,如果老人没有立遗嘱,涉及到房产继承的,需要在过户之前办理公证,没有遗嘱去做公证是房产继承的前置手续,等公证办好后,才能去办具体过户。如果有遗嘱,房产继承则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带上房产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一、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发生纠纷或者其他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是......


·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一、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是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是相对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集体。......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小偷小摸、扒窃等属于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的盗窃行为,很多小偷在对自己盗窃技术得志意满的同时,可能已经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只要行......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养育我们,还扮演者监护人的身份,监护人行驶这监护权,对于一些未成年人以及......


·都说饮酒伤身,确总是有人饮酒后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喝酒后,
      都说饮酒伤身,确总是有人饮酒后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喝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人们的意识是模糊的,所以对一些基本的东西判断都很困难。然而确还有......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一、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过了哺乳期的,......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