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若在合同期内,房东没有正当理由,无理强行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作为租客有权予以拒绝。而作为违约方的房东,如果坚持要求收回房子,应按实际损失原则,赔偿租客的损失。如果房东拒不赔偿,并且采取强硬手段驱逐租客搬离,这时租客可以报警。若房东的行为对租客造成了损失,则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旦遇到对方拒绝配合履行义务时,租客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对房东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合同已到期租客拒不搬走也不续租怎么办?租客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与房东协商,可继续承租。如无续租的意思表示,或未与房东达成一致,租客则有义务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搬出所租赁房屋。一旦遇到租客拒不搬出房屋,也不续租,房东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租客无理占用房屋期间,仍需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在租客无理占用租用房屋期间,房东无权擅自进入出租房屋,擅自处置租客房内财物,否则可能构成侵权。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东强制收房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能算是合法的行为,只要在合同的期限之内承租人就有理由不用搬走,对于承租人来说就要及时的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违反了合同的人就一定要承担所有的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注册资本减少的规定?
      公司法注册资本减少的规定?建立一家公司是需要启动资金的,而且需要到专门的部门去进行登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注册资本时常发生变动,公司......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一、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酒驾对个人以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面临着刑事处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相关的行政罚款......


·没结婚证离婚另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证离婚另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吗?没有结婚生的子女与结婚后生的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


·得了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得了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企业倒闭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事人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就是以医院出具的单据为准,而误工费用的话,实......


·诈骗罪相关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相信有些民众其实自己也能够体会到现如今社会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难度的,人类社会利益关系的多样化,财力,物力,人力的整体流动性都是诈骗案件多发......


·一套房是相对于二套房来讲的,在一些城市为了限制房价的上涨,因
      一套房是相对于二套房来讲的,在一些城市为了限制房价的上涨,因此当地对购买二套房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就比如不允许贷款购买、贷款的利率比较高等......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1、借......


·住宅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住宅商品房交房标准有哪些(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