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三、离婚协议到哪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自领取《离婚证》的前后进行,公证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予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抄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zd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其实离婚时对房产分割的协议没有必要进行公证,因为财产分割协议书其实是在双方拿到离婚证以后才生效的,还未正式离婚之前,财产分割协议书中的分割条款随时随地都还可以修改。离婚房产的过户也不是必须要提供公证书,得提供离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挪用资金48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48万属于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这个问题的引出缘于交通事故导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这个问题的引出缘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本身实际经济价值的损失从而引起赔偿与否、赔偿数额等一系列法律纠纷。由于在近些年全国各类......


·交通事故赔偿费可以让交警去要吗?
      交通事故赔偿费可以让交警去要吗?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因抚养费纠纷而起诉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状态下连走路都很难,更何况开车,这种状态下开车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在我国对土地征收进行相应的规定,对相应被征收土地的被征收者的土地进行明确的补偿机制。我国在进行这类补偿时严......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


·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可以说是其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了,一旦认定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但现实中,我们不能仅仅凭肇事......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虽然一些人不喜欢中介,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找中介租房和买房。房屋中介为房东和租客服务,从中收取服务费,那么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


·尚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
      尚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