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就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要判决实刑,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变更的强制措施。二、看守所收押人犯程序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对于男性人犯与女性人犯、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应当分别关押。对初犯与累犯,有条件的也应当分别关押。  需要单独关押的人犯,由办案机关提出,并报告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行。  人犯入所后应当拍摄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归入人犯档案。看守所人犯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押凭证、《收押人犯登记表》、照片及底片、《人犯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换押证》、羁押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情况记录、出所凭证等。看守所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保管人犯档案。  查阅人犯档案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人犯延长审理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后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并不是说所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会在开庭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收押,符合一定条件的才会进行收押,收押是需要一定的法律条件,并且有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超过法定的规定时间是属于超期羁押,那么犯罪人可以进行上诉并申请国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一、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


·装修公司公司法中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装修公司公司法中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的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适应人们的需求,现如今我国的房市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与此同时就衍生了非常多......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电子网络行业也随着得到了繁荣,随着而来的是一些没有道德约束的公民,利用网络的虚拟......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


·法律上规定借条拍照有用吗
      法律上规定借条拍照有用吗?一、借条拍照有用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


·普通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普通的诈骗,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之后,往往认定为诈骗罪。但如果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的话,则此时往往是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这可以......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知道在工伤认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劳动者严重的身体伤害就要及时的向......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之为全日制劳动工,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关于这......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的解除,其目的在于消灭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消灭基于此种关系产生的当事人间的法定的权利义务。相信大家都很......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现在有不少人都通过购买一个门面房来做买卖,在买到商铺的时候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开发商并不给办理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