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告开庭时间调整可以吗?

公告开庭时间调整可以吗?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二、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综合上面所说的,依公告开庭的时间一旦确定一般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进行变更,除非是有特殊的情形,对于当事人就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观点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不算违反法律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资公司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投资公司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


·长阳县征地补偿2023年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长阳县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政府想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就必须对老百姓进行补偿,因为使用土地是老百姓的权......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计算的标准外,还需要搞......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异地车辆违章如何处理,有几种方式?
      异地车辆违章如何处理,有几种方式?开车难免都会发生一些违章,特别是在外地开车,因为人生路不熟的,发生违章的几率更大,那么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


·婚前借钱离婚后债务吗?
      婚前借钱离婚后债务吗《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有期限吗?
      离婚房产分割有期限吗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管辖权的司法解释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我国对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的规定
      我国对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的规定招投标作为现代企业竞争项目的方式,其对企业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在招标中对时间的把握也对招投标的成功与否......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具体流程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