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伙公司股东不肯算账能搬东西吗

合伙公司股东不肯算账能搬东西吗?合伙公司股东不肯算账也不能直接搬东西,要依法要债。欠债不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诉讼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三、合伙企业有什么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欠债,不经法定途径直接把债务人的东西都搬走的这种做法可能会引发其他的矛盾,虽然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要债还是要讲究技巧和方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死刑犯拒不签字的处理方式是告知其中利害关系,要求死刑办签字,实在不签字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之下也不需要进行特定处理......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


·工地上包活都是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对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


·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谁都想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毕竟这是亲生骨肉。在很多诉讼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在子女抚养权上面。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我国新......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他项权利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抵押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而抵押通常情况下都是来用房屋来进行抵押的,这是因为房屋抵押的话,它具有一定的价值,作为一......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


·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
      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一、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的模板如下:填表日期:姓 ......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遗嘱怎样写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怎样写能够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