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有哪些

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 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5、《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自家大门装摄像头侵犯邻居隐私权吗
  
  应具体分析:
  
  1. 邻居进出住宅的信息是否属于隐私。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私人信息、活动和习惯等人格利益。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获悉、收集、利用和侵扰。公民的进出住宅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2. 个人为保护财产安全能否安装摄像监控装置。
  
  在内门安装摄像监控装置动机在于保证住宅安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具有相应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意义务。
  
  3. 相邻住户在大门安装摄像监控装置是否超出合理界限。
  
  判断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对方舒不舒服。如果对方觉得监视他走出走进的情况无所谓,这当然不侵犯隐私。但如果邻居觉得,因安装监视使我的行踪信息被你掌握了,感到不安全、感到不舒服了,那么我个人认为最好还是拆除。
  
  一般来说,人身权保护优先于财产权保护,出入住宅的信息和住宅内的活动情况显然属于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个人隐私。另外,安装监控摄像头只是为了预防危险的发生,权益保护的紧迫性不强,若将他人的隐私都覆盖在自己监控的范围之下,两者的利益进行衡量后,隐私权的保护明显更为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关于知情同意权
      关于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


·老公喝醉打老婆法律怎么判
      家暴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者要求处理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家暴情况犯上刑法的,将按照法律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


·无限防卫属于非正当防卫还是正当防卫?
      在犯罪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可以正当防卫,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员的人身损伤等后果,受害人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还有非正当防卫的......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如果我们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服,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在进行撰写的时候,有什么格式要......


·失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失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一、失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1、失火罪量刑的处罚标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


·国家赔偿审理工作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赔偿审理工作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国家赔偿审理工作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