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口头警告会被记录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违法情形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一家企业运营了几年过后,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不善,或者因为其他问题,导致整个企业的经济不能正常转动,还不能及时的......
·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怎么算
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怎么算一般是在当事人在起诉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按照程序要办理入职手续。这个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标准着双方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办理......
·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多次走私要如何处罚
多次走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处罚是: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一、全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一、董事会成员人数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
·那些情况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那些情况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